旨揭計畫由法務部毒品防制基金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專科學校(1-3年級)針對藥物濫用高風險學生,規劃多元適性教育活動,提高學習動機,培養正向自我價值,加強學生與學校及社區的連結,降低在外遊蕩或出入不良場所,發生偏差或藥物濫用行為。
計畫重點摘述如下:
(一) 開班人數應達15人(含)以上,高風險學生比例不得低於參加學生數45%。
(二) 課程規劃應具連續性,1次性活動或短期課程(如1-2週冬夏令營隊)不予補助。
(三) 體育校隊、樂團、社團活動時間之學生社團,除特殊理由經本部同意外,不予補助。
(四) 移地訓練、參賽、非課程必要之校外參訪費用除特殊原因外,不予補助。
(五) 語文、閱讀、課後輔導等,不適宜低學習成就學生之活動。
本項經費執行情形受立法院、審計部等機關監督,學校倘於補助經費核定後未繼續辦理者,請即刻告知本府並辦理結案,以利經費後續運用,否則次一年度經費不予補助。倘學校經費執行不力情事連續發生,次一年度全縣市不予補助。
申請期程:有意願申辦學校請於113年8月20日前檢具實施計畫報本府教育處審查(逾期不予受理,學校計畫書電子檔請先傳承辦人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