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孝行獎預定選拔30名,本縣依人口數分配參加2名複選,獲選孝行楷模者將由內政部致贈獎座1座及獎金新臺幣(下同)5萬元,若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經審議通過者,另致贈孝行獎助金3萬元。
本縣孝行獎預定選拔10名,由訪查員評審評定後從中推薦2名報內政部參加複選,其表揚典禮日期、時間及地點將另函通知各單位受推薦人。
請依旨案實施計畫於114年3月10日前踴躍推薦人選並檢附推薦書、孝行事蹟照及同意書等相關書表加蓋推薦單位印信及相關簽章,函報本府憑辦。
選拔孝行楷模選拔標準
1.凡中華民國國民,設籍於臺、澎、金、馬地區,不分性別、年齡、職業,其孝行合乎選拔標準,且3年內無不良紀錄者,得為被推薦人。
2.被推薦人尊重父母、尊親長,克盡孝道,受到鄰里肯定,經證明屬實,足堪他人表率者,得選為孝行楷模,並依其事蹟,分類如下:
(1)長期陪護組:長期盡力照顧父母、尊親屬,不畏辛勞。
(2)善用資源組:運用長照或其他社會資源照顧失能父母、尊親屬,鼓勵或積極幫助其恢復重建、恢復或維持自理能力。
(3)扶助實現組:照顧父母、尊親屬維持其身體健康,體貼其心意,使其歡喜,進而鼓勵並協助其自我實現。
(4)同心協力組:家人間共同照顧父母、尊親屬,並凝聚、團結彼此間情感,家庭和樂。
(5)顯親傳孝組:傳揚父母之優良事蹟,彰顯其對社會之貢獻;或將自身關懷父母、尊親屬之具體作為,推廣至里鄰社區,並熱心提供協助,供大眾效法。
檢送內政部來函、114年全國孝行獎活動實施計畫、本府辦理孝行獎選拔及表揚活動初審作業規定各1份以及「114年全國孝行獎 孝行楷模選拔 歡迎踴躍推薦」宣傳圖檔供貴單位宣導運用。孝行獎活動實施計畫電子檔亦可至內政部網站下載(路徑:主題服務/宗教禮制殯葬專區/便民服務/下載專區/禮制榮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