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國教署114年1月1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0001866號函辦 理。
二、 依「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 則」 規定略以,國中小圖書館專業人員至少應置1人,其專 業人員得由符合圖書館設立及營運標準規定之教師或職員 專任或兼任。又依「圖書館設立及營運標準」規定略以, 國中小圖書館如無相應資格人員,得由曾修習圖書資訊或 閱讀推動相關專業課程者擔任;另圖書館專業人員每年應 接受20小時以上之專業訓練。
三、 為持續協助各國中小達成前開規定,國教署業委託國立臺灣 師範大學拍攝線上專業訓練課程,提供尚無圖書館專業人 員之學校教職員修習,及已有圖書館專業人員之學校教職 員增能:
(一) 114年度自1月15日起開放修習「全國圖書教師磨課師課 程 (基礎)」,各國中小倘未具符合圖書館專業人員資 格者 ,學校教職員可透由修習本課程並取得研習證明, 以符合擔任國中小圖書館專業人員資格。
(二) 114年度增開「資訊素養融入專題探究課程」,自114年1 月15日起開放修習,各國中小圖書館專業人員得透由修 習本課程取得每年20小時之專業訓練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