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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谷穆德阿督普 - 不分類 | 2026-09-22 | 點閱數: 80

欲申請者,請檢具以下資料,於115年10月30日(五)前寄(送)至本府教育處(地址:花蓮市達固湖灣大路1號)彙辦:

(一)申請書:學生為父母共同監護,法定代理人請父母2人同時簽名,申請書須請設籍學校核章。

(二)實驗教育計畫書及相關證明文件。

請參照此公告所附附件

  • 115學年申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公文.pdf
    1) 115學年申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公文.pdf
  • 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個人申請書.odt
    2) 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個人申請書.odt
  •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個人實驗教育計畫書.odt
    3)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個人實驗教育計畫書.odt
  •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個人與學校合作計畫.odt
    4)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個人與學校合作計畫.odt
  • 非學校型態個實驗教育個人申請書範例說明.pdf
    5) 非學校型態個實驗教育個人申請書範例說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