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申請者,請檢具以下資料,於115年10月30日(五)前寄(送)至本府教育處(地址:花蓮市達固湖灣大路1號)彙辦:
(一)申請書:學生為父母共同監護,法定代理人請父母2人同時簽名,申請書須請設籍學校核章。
(二)實驗教育計畫書及相關證明文件。
請參照此公告所附附件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