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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本校學生六年甲班吳亞米參加「114年花蓮縣全縣暨社區全民聯合運動會」於國小女子組 60 公尺田徑項目 榮獲 決賽 第四名
恭喜本校學生六年甲班吳亞米參加「114年花蓮縣全縣暨社區全民聯合運動會」於國小女生組 壘球擲遠 榮獲 第三名
恭喜西富國小在「114學年度全國小論文競賽」中,勇奪 二金、一銅、一優勝 的亮眼成績!
✨114學年度花蓮縣語文競賽成績報告✨ 恭喜 ✨西富國小語文競賽榮獲以下成績: 閩南語情境式演說 黎品成同學 榮獲 優等✨寫字比賽 本屆畢業生 吳秀枝同學 榮獲 優等✨ 國語演說 王志群同學 獲得 甲等 ✨感謝各位指導老師
114年度鄉語文競賽成績報告
恭喜本校學生六年甲班吳晨溪參加「全國語文競賽」閩南語情境演說榮獲優等!
恭賀本校學生參加113花蓮縣語文競賽~閩南語情境式演說特優(全國賽)吳晨溪、寫字優等 吳秀枝
一、查教育基本法第 6 條規定:「教育應本中立原則。學校不得 為特定政治團體從事宣傳或活動。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學 校亦不得強迫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任何政治團 體或活動。」復查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 3 條規定:「公務 人員應嚴守行政中立,依據法令執行職務,忠實推行政府 政策,服務人民。」及同法第 9 條規定:「公務人員不得為 支持或反對特定之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從 事下列政治活動或行為:一、動用行政資源編印製、散 發、張貼文書、圖畫、其他宣傳品或辦理相關活動。…… 五、對職務相關人員或其職務對象表達指示。……。」教 育部日前接獲部分學校反映,曾有教師工會組織對各級學校函發其就特定社會議題之主張,內容指涉支持或反對特定政黨,恐致學校相關人員疏於依前述規定審理,產生觸 法疑慮,爰再重申相關規定。
二、另請學校利用各種集會及相關教學機會,向教職員工生宣 導民主法治及淨化選舉風氣之理念,並不得從事有違教育中立及影響校園學習環境安寧之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