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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本校學生六年甲班吳亞米參加「114年花蓮縣全縣暨社區全民聯合運動會」於國小女子組 60 公尺田徑項目 榮獲 決賽 第四名
恭喜本校學生六年甲班吳亞米參加「114年花蓮縣全縣暨社區全民聯合運動會」於國小女生組 壘球擲遠 榮獲 第三名
恭喜西富國小在「114學年度全國小論文競賽」中,勇奪 二金、一銅、一優勝 的亮眼成績!
✨114學年度花蓮縣語文競賽成績報告✨ 恭喜 ✨西富國小語文競賽榮獲以下成績: 閩南語情境式演說 黎品成同學 榮獲 優等✨寫字比賽 本屆畢業生 吳秀枝同學 榮獲 優等✨ 國語演說 王志群同學 獲得 甲等 ✨感謝各位指導老師
114年度鄉語文競賽成績報告
恭喜本校學生六年甲班吳晨溪參加「全國語文競賽」閩南語情境演說榮獲優等!
恭賀本校學生參加113花蓮縣語文競賽~閩南語情境式演說特優(全國賽)吳晨溪、寫字優等 吳秀枝
| 一、 | 依據採購人員倫理準則、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公務員應公正執行職務,不得受任何請託關說,並應拒絕與職務上有利害關係廠商或業者之餽贈或飲宴招待。 |
| 二、 | 按國民教育法第 9 條第 1 項規定,校長負有綜理校務之責,係屬依據法令從事公務之人員;復依大法官釋字第 308 號解釋,兼任學校行政職務教師,就其兼任之行政職務,有公務員服務法之適用,故公立學校校長與兼行政職教師,皆適用前揭規範。 |
| 三、 | 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同仁本於服務熱忱,提供諮詢、協助解決問題,維護民眾合法權益,固應肯定。惟鑒於國人好禮成習,重申採購人員倫理準則、廉政倫理規範等規定,提醒遇有請託關說或與職務上有利害關係者之饋贈、邀宴,應予婉拒,並適時向本府政風處辦理登錄,以維護自身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