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花蓮縣政府107年10月8日府教終字第1070199049號函辦理。
本計畫申請項目如下:
(一)實施新住民子女華語補救課程。
(二)辦理教師新住民多元文化研習。
(三)辦理新住民多元文化或國際日活動。
(四)編印、購置或研發多元文化教材或其他教學材料。
(五)實施諮詢輔導方案(1.諮詢服務)(2.小團體活動)。
(六)辦理親職教育研習。
申請作業:107年11月2日(星期五)前依線上操作說明手冊,至「教育部新住民子女教育資訊」網站之教育實施計畫專
本計畫申請注意事項如下:
(一)請務必詳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新住民子女教育要點及附表」相關規定編列經費。
(二)申請「實施新住民子女華語補救課程」項目者,應先至「教育部新住民子女教育資訊網-華語補救教學課程資料統計填報-學校填報」(網址:https://newres.pntcv.ntct.edu.tw/transfer?cid=886)填報,俾利本年度初審事宜。
(三)活動辦理時間以利用寒、暑假、週休二日及非上課時間辦理為原則,不宜佔用學生正課、早午休或空白課程時間(華語補救課程及多元文化或國際日活動除外)
教育部國教署將於近日擇期辦理旨揭計畫線上系統操作直播說明會,將另函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