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第四十三屆金鼎獎自本( 108 )年 3 月 15 日起至 4 月 19 日止
受理報名,請貴機關及協助轉知所屬踴躍報名,請查
照。
說明:
一、第四十二屆金鼎獎自本( 108 )年 3 月 15 日起至 4 月 19 日止受
理報名,敬請貴單位踴躍報名政府出版品類獎項,並轉知
所屬,以達金鼎獎鼓勵優質出版品之綜效。
二、有意報名政府出版品類獎項之單位,請由與政府機關
(構)共同合作出版單位取得該政府機關(構)授權同意
報名參賽之法人、民間團體、公(協)會逕上本部網站
(網址: http://www.moc.gov.tw/)「主題網站」之「獎
補助資訊網」辦理線上報名。
三、另歡迎機關團體以書面方式踴躍推舉對我國出版產業發展
有具體貢獻或成就者參賽金鼎獎「特別貢獻獎」,隨函檢
附相關表件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