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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本校 106 學年度教師評審委員會第 10 次會議審查審議決議。
二、錄取人員如下:
代理教保員
正 取:黃月珠
備 取:無
三、錄取人員,請於 107 年 8 月 9 日(星期四)上午 10 至 12 時前攜帶所有學經歷之相關證件正本逕向本校辦理報到,逾時未完成報到手續者,由本校取消其錄取資格。
四、幼兒園代理教保員缺額已聘足,後次序尚未辦理之招考不再受理報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