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 | 本助學金無名額限制,惟不得與教育部之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重覆領取。 |
| 二、 | 申請學生應提供全戶戶籍謄本或全戶戶口名簿(最近一年內)影本1份,申請書(如附件3)一份,請學生本人、家長、學校業務承辦人於申請書上簽章後依年級序將申請學生資料逐筆輸入申辦網站。 |
| 三、 | 家戶成員失聯與其他特殊狀況者,請學校開立特殊狀況證明書﹙如附件4﹚。 |
請各班導師審視班級學生家庭狀況,於9/20前提出申請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