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收件至9月21日(一),請各班把握時限。
| 花蓮縣政府 函 |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5年8月10日 |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150158761號 |
| 主旨: | 轉知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辦理「115年轄區及周邊居民優秀學生獎助學金」,自115年9月1日起至 115年9月30日止受理申請(郵戳為憑),請惠予協助符合資格學生提出申請,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115年8月5日太解字第1151008126號函辦理。 |
| 二、 | 本案相關申請訊息請參閱附件或電洽承辦人楊蕙君,聯絡電 話:03-8621100#8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