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滑動圖
  • 滑動圖
  • 滑動圖
  • 滑動圖
  • 滑動圖
  • 滑動圖
  • 滑動圖
:::
公告 林程熹 - 校務公告 | 2020-03-31 | 點閱數: 775
主旨: 為鼓勵雇主支給員工防疫照顧假薪資,請貴校於網頁中公布,使學生家長廣為知悉,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9年3月24日臺教授國字第1090032168A號函辦理。
二、 因防疫照顧假不可歸責於勞雇雙方,故未強制雇主給付薪資。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4條第1項規定略以,機關(構)、事業單位、學校、法人、團體給付員工防疫照顧假期間之薪資,得就該薪資金額之百分之二百,自申報當年度所得稅之所得額中減除。
三、 檢送勞動部原函影本1份。
:::

通報專區

學生就學零拒絕檢舉專線:

(03) 8771064 #214

反霸凌投訴電話:

(03) 8771064

反霸凌投訴信箱:

elovss@hlc.edu.tw

聯絡人劉老師

教育部反霸凌專線:1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