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國立故宮博物院111年2月15日台博南字第1110001571號函辦理。 |
| 二、 | 旨案申請時間自本(111)年2月15日(星期二)至3月31日(星期四)下午5時截止;執行時間自本年3月1日(星期二)至7月31日(星期日)開館期間(限平日),有意願申請之機關學校可至下列平臺申請(https://mbn.npm.gov.tw),國立故宮博物院將進行專案審核。 |
| 三、 | 本案聯絡人:助理江沛珊小姐,電話:0905-839393。 |
| 四、 | 檢附函文及專案簡章各1份。 |
學生就學零拒絕檢舉專線:
(03) 8771064 #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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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ovss@hl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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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反霸凌專線:1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