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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余依迪 - 學務 | 2026-09-21 | 點閱數: 98

一、依據本縣衛生局115年9月10日花衛健促字第1150030376C號函辦理。
二、依現行菸害防制法規定,電子煙等類菸品禁止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另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業經行政院院會審議通過,規劃將「持有」納入禁止及處罰範圍,緩衝期屆滿後,持有電子煙等類菸品者將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沒入相關物品,請協助轉知所屬加強宣導。
三、國民健康署為利持有電子煙民眾妥善處理相關物品,自115年9月8日起於全國各縣市衛生局及衛生所等處設置電子煙回收點及專用回收桶,提供民眾免具名投遞。
四、本縣共設置34處電子煙回收據點,回收據點名冊、宣導海報及電子煙丟棄情形照片,詳如附件,請協助轉知並加強宣導周知。

  • 1150914-電子煙回收桶據點資訊-公文.pdf
    1) 1150914-電子煙回收桶據點資訊-公文.pdf
  • 1150914-電子煙回收桶據點資訊-花蓮縣回收據點.pdf
    2) 1150914-電子煙回收桶據點資訊-花蓮縣回收據點.pdf
  • 1150914-電子煙回收桶據點資訊-宣導海報.jpg
    3) 1150914-電子煙回收桶據點資訊-宣導海報.jpg
  • 1150914-電子煙回收桶據點資訊-菸品丟棄示意照.jpg
    4) 1150914-電子煙回收桶據點資訊-菸品丟棄示意照.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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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小語

滴水能穿石不是靠力,而是因為它不捨晝夜。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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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 ㄧ ˋ 憤 ㄈㄣ ˋ 填 ㄊㄧㄢ ˊ 膺 ㄧㄥ   
膺,胸膛; 表示一個人為正義之不伸而激起的憤慨,充滿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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