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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林韋伶 - 學務 | 2017-05-08 | 點閱數: 918

一、依據花蓮縣綜合發展實施計畫辦理
二、計畫已委由花蓮體育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各項事宜。本案連絡人:花蓮體中楊淑貞老師(8462610#204)
三、計畫申請資格為設籍本縣之優秀運動選手,子計畫一~二請各單位轉發符合資格人員,向花蓮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提出申請。
四、子計畫一申請截止日為106年5月19日,審核結果將公告於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並通知錄取人員,未錄取人員不另通知。
五、子計畫二報名時間為106年5月8日上午9:00~12:00,面試時間為106年5月8日下午2:00,相關資訊已刊登花蓮縣政府教處處務公告。
六、隨文檢附申請要點供參。

  • 花蓮縣政府106年度在地運動績優人才培育暨輔導就業申請要點.doc
    1) 花蓮縣政府106年度在地運動績優人才培育暨輔導就業申請要點.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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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能培一朵花,就不妨做做會朽的腐草。

魯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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ㄏㄢ ˊ ㄉㄢ    ㄒㄩㄝ ˊ ㄅㄨ ˋ
比喻學他人不成,反而失去本來的面目。(典故:壽陵少年學邯鄲人走路,他不但沒有學成,反而連自己原來的步法也忘了,結果只好爬著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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