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滑動圖
  • 滑動圖
  • 滑動圖
  • 滑動圖
  • 滑動圖
:::
公告 李雯佩 - 人事 | 2017-06-30 | 點閱數: 952
說明:  
一、 依據「花蓮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非主管人員請調作業原則」(以下簡稱本作業原則)辦理。
二、 本遷調意願調查表將於旨述期間刊登本府全球資訊網-人事作業服務網-請調作業(http://www1.hl.gov.tw/ousv/move_inquire/)項下,貴機關(單位)同仁如有遷調意願,請自行上網線上填報,並列印該表加蓋私章後,逕寄(送)縣府人事處組織任免科彙辦。
三、 另依本作業原則第3點第3項規定:「經申請並奉准後自請銷調者,自銷調日起1年內不得再提出遷調申請。」併予敘明。
四、 檢附本作業原則1份。
:::

會員登錄

隨機小語

時間就是金錢,拿來投資,不要拿來浪費。

佚名

成語隨時背

ㄇㄠ ˊ ㄙㄨㄟ ˋ ˋ ㄐㄧㄢ ˋ
毛遂,戰國趙人,為平原君食客。比喻自我推薦。

相片捲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