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開學1個月內,請各級學校加強學校周邊交通安全秩序維護、學生通學環境安全檢視、家長接送區規劃及學校之轄區警分局聯繫工作,以維護新學期期間上放學之交通安全維護與交通秩序順暢。 |
二、 | 倘若校園周邊進行道路改善等各項工程並影響親師生上放學動線,請各校依據該工程進度及施工狀況結合學生通學方式(步行、自行車、微型電動二輪車、家長接送及搭乘交通車等),妥善規劃親師生上放學時間及動線,並運用校方現有各式聯繫網絡周知相關交通安全注意事項,共同維護親師生安全。 |
三、 | 請各校安排行事曆時: |
(一) | 將交通安全教育融入至至各年段教學課程,可運用教育部委託靖娟基金會開發之交通安全教育教學模組https://www.safe.org.tw/downloads/?&index_tag_id=5。 |
(二) | 鼓勵學校辦理教師交通安全教育研習,並提醒教師完成交通安全教育課程進修研習(每學期4小時以上)。 |
(三) | 於各項集會及親職教育座談會宣導交通安全教育,並辦理學校周邊交通安全環境分析等相關活動。 |
四、 | 開學1週內,宣導9月交通安全月: |
(一) | 宣導交通安全月「停讓文化」、「車輛慢看停、行人安全行」、「重視高齡者行的安全」、「酒駕零容忍」、「酒後找代駕」。並呼籲家長與師生於穿越道路時,行人應「路口後退三步等候、遵守路口號誌、舉手穿越道路、穿越道路時時注意是否有來車及快步通過路口」,讓駕駛看見行人穿越及主動禮讓行人,重視高齡長者行的安全,減少學童與高齡長者穿越路口時的傷亡。 |
(二) | 運用學校跑馬燈及官網宣導上述內容,共同維護親師生通行安全。 |
五、 | 加強宣導「微型電動二輪車」使用規範: |
(一) | 須年滿14歲、掛牌、投保缺一不可。 |
(二) | 請各級學校確實查核教職員工生正確使用微型電動二輪車情形。 |
(三) | 不符規範者請勿進入校園。 |
(四) | 運用校內各項集會向親師生宣導微型電動二輪車正確安全使用規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