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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張心秀
電話:03-8462860 分機569
電子信箱:theshow1026@hlc.edu.tw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水源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9月5日
發文字號: 府教課字第1130176806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更正後113學年度花蓮縣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各分團共同不排課時間、花蓮縣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設置要點 (1130176806_ATTACH1.pdf 1130176806_ATTACH2.pdf)
主旨: 更正本縣113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計畫-「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各領域(議題)分團共同不排課時間表」,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縣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設置要點辦理。
二、 更正本府 113年8月20日府教課字第1130164133號函(諒達)。
三、 請學校參考國教輔導團各領域(議題)共同不排課時間表排定所屬各領域(議題)輔導員之課務,且於該領域(議題)共同不排課時間酌予公假一日。
四、 建請學校參酌共同不排課時間表排定教師課務,以利授課教師參與該領域(議題)增能研習;如領域(議題)研習當日因課務因素不克參與,請各校協助薦派各領域(議題)召集人出席,俾利促進教師專業增能。
正本: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國立花蓮特殊教育學校、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小部、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中部、花蓮縣私立海星國民小學、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國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