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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 函 |
機關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吳玟佳 傳真:03-8235531 電話:03-8224526 電子信箱:yunjiang@nt.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水源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5年3月3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訓字第1050030021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花蓮縣政府所屬各級學校教育專業人員獎懲作業要點。 |
主旨: | 修正「花蓮縣政府所屬各級學校教育專業人員獎勵案件獎勵標準表」名稱暨第24點規定,並自即日起實施,請查照。 |
說明: | 檢送「花蓮縣政府所屬各級學校教育專業人員獎懲作業要點」1份。 |
正本: | 花蓮縣立體育實驗高級中學、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行政暨研考處(刊登公報)、本府教育處、本府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