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梁慈筠
電話:03-8462860轉358
電子信箱:a372@hlc.edu.tw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水源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11月6日
發文字號: 府教體字第1130219560A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113學年度第1學期國中小校外教學午餐費核定表 (1130219560A_ATTACH1.pdf)
主旨: 檢送本府補助「113學年度第1學期國中小校外教學午餐費核定表」(詳如附件)1份,請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核實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 為避免重複補助,請最遲於活動3日前至本縣學校午餐網站辦理停餐作業,並留意活動期間提供學生餐點之衛生安全。
二、 請依下列說明辦理:
(一) 辦理期限:自113年8月30日起至114年1月20日止。
(二) 應設會計子目代號CF3133。
(三) 各校核定經費如附件,補助經費以實際參與校外教學人數為主。
(四) 為縮短撥款期程,本案依「花蓮縣地方教育發展基金經費執行流程簡化方案」規定將依核定表逕行撥款,貴校免附領據報府辦理請款,並請會辦校內出納及會計等相關人員知悉。
三、 本案經費由本府113年度地方教育發展基金支應,請於辦理完畢後20日內檢具經費結報表一式2份(免備文)送府核結,倘有結餘款,請以「繳款書」繳回教育處縣庫(代碼200),繳款書影本併同前項經費結報表送府核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