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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 函 |
機關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葉俊良 傳真:03-8462787 電話:03-8462783 電子信箱:a19809145@nt.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水源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5年3月29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終字第1050058444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主旨: | 檢送「教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作業要點」,詳如附件,歡迎貴校踴躍推薦參加,並於105年5月31日以前將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一式6份,函送本府教育處終身教育科審理後轉陳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彙辦,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05年3月18日臺教師(一)字第1050036056號函辦理。 |
二、 | 為表揚對藝術教育具有貢獻及服務績效之團體與個人,獎勵其對藝術教育卓越貢獻,促進民間資源對藝術教育業務推動,舉行頒獎表揚活動,請惠依所附實施要點規定辦理推薦。 |
三、 | 貴單位推薦人員相關文件請裝訂成冊並製作封面目錄,所附資料一律不予退還;逾期及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
四、 | 各獎項得獎人,有申請、受推薦事蹟不實,經教育部(處)查證屬實者,應撤銷其資格,並追繳原頒發之獎座及獎狀。 |
五、 | 旨揭要點、推薦表格及歷年相關資料可至專屬網站:http://web.arte.gov.tw/aecp/查閱下載。 ;如有相關疑問,請洽02-2311-0574轉分機116。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立體育實驗高級中學、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