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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 函 |
機關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陳凱琦 傳真:03-8462776 電話:03-8462860轉229 電子信箱:chantecatch@nt.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水源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5年4月19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050073683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公函。 |
主旨: | 有關福建省連江縣轉任、介聘年限及教師超額等資訊,詳如說明,請轉知所屬教師如欲申請介聘至各該校服務,應審慎考慮,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連江縣政府105年4月19日連教學字第1050016080號函辦理。 |
二、 | 該縣專任輔導教師不得轉任其他教師職務。 |
三、 | 該縣東莒國民小學及敬恆國民中小學(國小部)105學年度因少子化情形嚴重,預估減班致教師超額;里國民小學預訂107學年度進行資源整併計畫,將產生教師超額情形。 |
四、 | 另依據離島建設條例12-1條第1項規定「為保障離島地區學生之受教權,離島地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初聘教師應實際服務六年以上,始得提出申請介聘至臺灣本島地區學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