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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 有關107學年度本縣公立國中小全面試作十二年國教課綱1案,詳如說明,請查照辦理。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12月26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60147643號函辦理。 |
二、 | 因應十二年國教課綱即將於108學年度實施,為協助本縣公立國中小順利銜接新課綱,本府預定於107學年度配合國教署政策,全面試作新課綱。 |
三、 | 前揭試作項目除包含校本/校訂課程設計與實施、共同備觀議課以及公開授課外,亦可依各校實際情況,另行試作領域節數調整或實施科技領域課程。 |
四、 | 為協助各校於本學期完成107學年度全面試作規劃與課程設計,請各校務必於本學期召開課發會,就校本/校訂課程規劃與實施、領域節數調整因應作為以及科技領域師資整備規劃(國中)進行討論,並於本(107)年6月1日前將相關會議紀錄與決議事項,函送本府備查。俟6月中旬報送各校課程計畫時,請於課程計畫內一併呈現課發會決議之相關規劃。 |
五、 | 另提供本縣前導學校名單供各校參考,新課綱校本/校訂課程規劃、設計與各項配套措施,可參考前導學校具體實施經驗。 |
六、 | 相關增能研習陸續於107年度上半年精進計畫中辦理,請依據各區域聯盟研習時間,派員參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