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內容區

花蓮縣立三棧國小全球資訊網

:::

左邊區域內容

粉絲專頁與社團

:::

主內容區域

宣導 defadmin - 教導處 | 2019-09-20 | 點閱數: 832
日前立法院以三讀通過新增及修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駕駛電動自行車速率超過每小時 25 公里以上者,可處新台幣 900 元至 1,800 元罰鍰、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者可罰新台幣 300 元、擅自改裝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者可處新台幣 1,800 元至 5,400 元。請加強宣導應選用合格之電動自行車,並遵守電動自行車交通規則,以維護行車安全。

下中區域內容

頁尾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