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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fadmin - 教導處 | 2017-01-10 | 點閱數: 1584

落實菸害防制法之規定

(一)  高級中等學校以下校園全面禁菸,違者處新臺幣 2,000 元~10,000 元罰鍰。  
(二)  未滿 18 歲不得吸菸,任何人不得提供菸品予未滿 18 歲青少年,違者處新臺幣 10,000~50,000 元罰鍰。  
(三)  青春無菸 High ,戒菸最厲害;戒菸專線 0800-6363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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