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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姿吟 - 人事室 | 2024-02-20 | 點閱數: 262

本案表揚對象為本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以全部時間擔任學校編制內教師因差假或其他原因所遺之課務,經公開甄選聘用,支領月薪之代理教師。

餘請詳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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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花蓮縣傑出代理教師遴選及表揚實施計畫.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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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相簿(111年以後)

img_112學年新生歡迎會暨友善校園宣導

112學年新生歡迎會暨友善校園宣導

升旗頒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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