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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陳怡燕 - 學輔處 | 2016-03-14 | 點閱數: 1362

簽請校長同意新進報名者,公假及課務排代前往參加。惟差旅費自付。

計畫詳如附件,請參閱。

  • 府教設字第1050038149號.pdf
    1) 府教設字第1050038149號.pdf
  • 教育部綠色學校夥伴網絡志願服務回應委員招募實施計畫.doc
    2) 教育部綠色學校夥伴網絡志願服務回應委員招募實施計畫.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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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相簿(111年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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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402班際體育競賽

升旗頒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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