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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里國中試場規則

公佈欄 / 2023-06-28 / 點閱數: 1130

東里國民中學實施學科測驗學生違反試場規則處理方式一覽表

類別

違反試場規則事項

處理方式

國、數、英、社、自

寫作測驗

第重

一舞

類弊

:行

一、由他人頂替代考應試者。

該生該科測驗不予計分,且依校規論處。

該生該科測驗不予計分,且依校規論處。  

二、脅迫其他考生協助舞弊者。

該生該科測驗不予計分,且

依校規論處。  

該生該科測驗不予計分,且依校規論處。

一、惡意擾亂試場內、外秩序,情節嚴重者。

該生該科測驗不予計分,且

依校規論處。 

該生該科測驗不予計分。

二、涉及集體舞弊行為者。

該生該科測驗不予計分,且

依校規論處。 

該生該科測驗不予計分。

三、交換答案卡(卷)、試題本作答者。  

該生該科測驗不予計分,且

依校規論處。 

該生該科測驗不予計分。

四、涉及電子舞弊情事者。

該生該科測驗不予計分,且

依校規論處。 

該生該科測驗不予計分。

五、試場內取得或提供他人答案作弊事實明確者,或相互作弊事實明確者。   

該生該科測驗不予計分,且

依校規論處。 

該生該科測驗不予計分。

六、測驗結束後逾時交卷者。

該生該科測驗不予計分。

該生該科測驗不予計分。

七、未依規定攜出答案卡(卷)

、試題本經查證屬實者。

該生該科測驗不予計分。

該生該科測驗不予計分。

八、交卡(卷)後強行修改

答案者。

該生該科測驗不予計分。

該生該科測驗不予計分。

一、故意汙損答案卡(卷)、

損壞試題本,

扣該生該科測驗10分。

該生該科測驗不予計分。

二、於測驗正式開始後遲到逾15分鐘入場者。

扣該生該科測驗10分。

扣該生該科測驗分數1級分。

三、測驗正式開始後未依規定

時間強行出場,不服糾正

者。

扣該生該科測驗10分。

扣該生該科測驗分數1級分。

四、交換座位應試者。

扣該生該科測驗10分。

扣該生該科測驗分數1級分。

五、提早翻閱題本、提前作答

或逾時作答,經制止後停止者。 

扣該生該科測驗5分。

扣該生該科測驗分數1級分。

六、將行動電話、呼叫器放置於試場內,發出響聲者。 

扣該生該科測驗5分。

扣該生該科測驗分數1級分。

七、攜帶電子錶、計時器等計時物品,發出鬧鈴響聲者。

扣該生該科測驗分數5分。

扣該生該科測驗分數1級分。

八、違反試場規則、秩序,情節輕微者。

扣該生該科測驗分數5分。

扣該生該科測驗分數1級分。

九、非應試用品如教科書、參考書,或補習班文宣品等,以及電子辭典、計算機、行動電話、呼叫器、MP3、MP4、收音機等計算及通訊器材未依規定收拾妥當而經監試人員發現者。

扣該生該科測驗分數10分。

並將違規物品收取送至學務處代為保管至放學。

扣該生該科測驗分數1級分。

十、測驗進行中與試場外有手勢或訊息聯繫行為者。

扣該生該科測驗分數10分。

扣該生該科測驗分數1級分。

 

附註:

一、若有本表未規範而影響到測驗公平、考生權益之事項,應提學生成績評量會議討論。

二、凡涉及本表各項舞弊或違規行為者,除通知考生本人外,並另行書面通知家長究辦。

 

 

  • 本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呈請校長公佈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 東里國中試場規則.doc
    1) 東里國中試場規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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