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旨揭活動地點於花蓮港23、24號碼頭,辦理時間108年3月
31日、4月1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參觀人員敬請攜帶國
民身分證或可證明國民身分之照片證件,以備查驗。
二、惠請各單位多元運用官方網站、LINE、臉書粉絲專頁或電
視/LED跑馬文字訊息等各式管道發布活動內容,週知民
眾,並鼓勵同仁及所屬或所轄機關企業社團共同參加。另
請拍照留存相關宣傳公告方式及人員實地參觀照片,以備
作為花蓮縣108年度推廣全民國防教育成果之用。
三、檢附活動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內容一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