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機關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陳麗鳳 傳真:03-8235531 電話:03-8224526 電子信箱:stacey@nt.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5年10月26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訓字第1050199544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1、臺教人三字第1050148421號函。2、國定假日放假QA。 |
主旨: | 檢送「因應各級學校勞工於勞動基準法及其施行細則所訂『國定假日』放假Q&A」1份,請查照轉知。 |
說明: | 依據教育部105年10月21日臺教人(三)字第1050148421號函辦理。(抄附原函及附件各1份) |
正本: | 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本府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