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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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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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8年3月28日 |
發文字號: | 府政行字第1080058623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1、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規定執行疑義說明。2、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3、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範本。 (_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規定執行疑義說明1 _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2 _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範本3) |
主旨: | 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規定執行疑義說明」乙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法務部108年3月22日法廉字第10805002150號函及該部108年2月20日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規定執行疑義研商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
二、 | 相關文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8年1月11日工程企字第1070045111號函、嘉義縣東石鄉公所108年1月17日嘉東鄉政字第1080000676號函。 |
三、 | 法務部前以107年12月10日法廉字第10705012940號函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範本」【A.事前揭露】、【B.事後公開】供各機關參考運用,現配合旨揭執行疑義說明,該部已修正「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範本」【A.事前揭露】,電子檔置於該部廉政署/防貪業務專區/利益衝突/業務宣導項下,如有修正範本即時上網公告。 |
正本: | 本府主管辦公室、本府各處、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 |
副本: | 本府政風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