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趙瑋盈 傳真:03-8235531 電話:03-8224500 電子信箱:pn9784@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8年3月28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福字第1080062657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1、銓敘部原函。2、公務人員領有勳章獎章榮譽紀念章發給獎勵金實施要點修正總說明及條文修正對照表。 (_銓敘部原函1 _公務人員領有勳章獎章榮譽紀念章發給獎勵金實施要點修正總說明及條文修正對照表2) |
主旨: | 「公務人員領有勳章獎章榮譽紀念章發給獎勵金實施要點」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修正,並溯自107年7月1日起施行,轉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銓敘部108年3月26日部管四字第1084776140號函辦理。 |
二、 | 檢附銓敘部原函、公務人員領有勳章獎章榮譽紀念章發給獎勵金實施要點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