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李曉娟 傳真:03-8222605 電話:03-8222944 電子信箱:natalie24@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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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8年4月29日 |
發文字號: | 府政預字第1080084072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四。 (1080084072_Attach000.pdf) |
主旨: | 本府訂於108年5月8日(星期三)假本縣玉里鎮中正堂舉辦「108年度花蓮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縣轄鄉鎮公所員工廉政教育宣導」,請同仁踴躍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為擴大預防工作效果,期透過辦理分區宣導及座談會,藉以傳達正確法治觀念及防制作為予基層同仁,爰辦理本次廉政教育宣導,內容如下: |
(一) | 時間:108年5月8日(星期三)下午2時30分至4時30分。 |
(二) | 地點:本縣玉里鎮中正堂。 |
(三) | 講師: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陳旭華主任檢察官。 |
(四) | 講題:公務人員應具備之廉潔知識。 |
二、 | 請各單位依參訓人數分配表指派同仁參加,另請與會人員於108年5月3日前登入ecpa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後,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站, 點選首頁下方之「花蓮縣」(依地區分),依課程名稱點選「108年度花蓮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縣轄鄉鎮市公所員工廉政教育宣導」報名;全程出席者,核給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共2小時。 |
三、 | 為響應環保,請參加人員自備環保杯;本次研習參考教材於開課前2日置於本府政風處網頁(http://cs.hl.gov.tw/bin/home.php)/檔案下載專區,請與會同仁自行下載運用,會場不另提供紙本資料。 |
四、 | 檢附議程表及參訓人數分配表各1份。 |
正本: | 花蓮縣玉里鎮公所、花蓮縣富里鄉公所、花蓮縣瑞穗鄉公所、花蓮縣卓溪鄉公所、花蓮縣玉里鎮戶政事務所、花蓮縣富里鄉戶政事務所、花蓮縣瑞穗鄉戶政事務所、花蓮縣卓溪鄉戶政事務所、本縣南區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政風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