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花蓮市公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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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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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8年5月27日 |
發文字號: | 花市民字第1080014261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01。 (1080014261_Attach001.doc) |
主旨: | 為辦理109年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投開票所選舉工作事宜,惠請貴機關(學校)推薦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俾利選務作業推動,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花蓮縣選舉委員會108年5月8日花選一字第1083150139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選舉訂於109年1月11日(星期六)上午8時至下午4時舉行投票。考量108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投票人排隊等問題,本市業已提送投票所新增提案,投票所最高人數由1500人下修為1100,預計新增10處投票所。 |
三、 | 惠請貴機關(學校)推薦有意願參與之人員,預擔任投票所主任管理員或主任監察員之名單,請於108年6月27日前免備文傳真本所(傳真電話:834-2324)。 |
四、 | 檢附本市109年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暨主任監察員推薦名冊」1份,惠請以正楷詳細填寫。推薦名冊請由貴機關人事室統一核章後薦送,並惠請於傳真後以電話查詢是否傳真成功,至紉公誼(本所民政課電話:8322141#102)。 |
正本: | 花蓮縣政府各局處、花蓮縣議會、本縣各鄉鎮市戶政事務所、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本縣各地政事務所、花蓮縣警察局、花蓮縣消防局、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花蓮縣衛生局、花蓮縣環境保護局、花蓮縣文化局、花蓮縣水產培育所、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花蓮縣立體育場、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市農會、花蓮縣警察局花蓮分局、花蓮縣警察局吉安分局、花蓮縣警察局新城分局、花蓮縣警察局鳳林分局、花蓮縣警察局玉里分局、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花蓮辦事處、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花蓮分局、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東區分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花蓮林區管理處、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花蓮區農業改良場、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花蓮分局、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花蓮氣象站、臺灣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國立東華大學、國立花蓮女子高級中學、國立花蓮高級中學、國立花蓮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國立花蓮高級農業職業學校、國立花蓮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臺北榮民總醫院鳳林分院、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衛生福利部玉里醫院、國立光復高級商工職業學校、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花蓮榮譽國民之家、交通部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花蓮工務段、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花蓮運務段、內政部消防署花蓮港務消防隊、內政部警政署花蓮港務警察總隊、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花蓮監理站、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花蓮監理站玉里分站、國立花蓮特殊教育學校、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交通部鐵道局東部工程處、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廣播電台花蓮分台 |
副本: | 花蓮縣選舉委員會 (含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