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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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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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8年6月11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080113194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有關108學年度各學期開學日及寒、暑假起訖日期案,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該署108年6月10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80063863A號函辦理。 |
二、 | 查行政院108年5月1日院授人培字第1080033635號函函送之109年度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農曆除夕及春節連假為109年1月24日(星期五)至1月29日(星期三);又調整農曆除夕前一日109年1月23日(星期四)為放假日,並於同年2月15日(星期六)補行上班。 |
三、 | 復依「各級學校學生學年學期假期辦法」第4條規定略以,109年1月23日(星期四)適逢寒假期間,爰公立中小學無須因應春節假期調整放假而進行補課作業;又依「教師請假規則」第12條第1項規定,公立中小學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於學生寒暑假期間,除返校服務、研究與進修等活動及配合災害防救所需之日外,得不必到校。爰此,各級學校教職員均應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規定於2月15日(星期六)補行上班,惟公立中小學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得不必到校。 |
四、 | 另因109年1月23日(星期四)調整放假並於2月15日(星期六)補行上班,恐有家長上班而學生獨自在家無人照護之問題,請貴校於假期前預先提醒家長與學童留意假期安全。 |
五、 | 本縣108學年度國民中小學行事曆業已處務公告(54317)公告在案。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