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文化局 函 |
地址:97060花蓮縣花蓮市文復路6號 承辦人:劉欣穎 傳真:03-8235084 電話:03-8227121轉205 電子信箱:stone@mail.hccc.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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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8年8月20日 |
發文字號: | 蓮文視字第1080011013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文。 (CU1080011013_Attach001.pdf) |
主旨: | 檢送「2019年文化部公共藝術實務講習」簡章1份,請貴單位業務相關人員踴躍報名參加花蓮基礎場,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文化部108年8月19日文藝字第10830236055號函辦理。 |
二、 | 按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第9條規定,公有建築物及政府重大公共工程應設置公共藝術,為輔導推動該業務,文化部爰開辦講習課程(基礎、進階)培訓執行人員,上課時數可計入公務人員終身學習護照時數。 |
三、 | 旨揭講習於11月26日(二)上午9時假本局圖書館文化電影院辦理公共藝術基礎課程,請列管單位務必派員參加,以利業務推動。 |
四、 | 講習將於8月20日(二)中午11時起開放報名,請至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帝門藝術教育基金會網站(http://pas.deoa.org.tw/),或文化部公共藝術官網(https://publicart.moc.gov.tw/)點選「2019年文化部公共藝術實務講習」,一律採網路報名,各梯次課程時間及地點,請參閱簡章。 |
五、 | 相關問題請洽本案聯絡窗口,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帝門藝術教育基金會古小姐,02-2391-9394轉15。 |
正本: | 花蓮縣政府各局處、本縣各鄉鎮市公所、中央機關駐花蓮地區、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縣公立大專院校及高中職、本縣美術社團、本局各科室 |
副本: | 花蓮縣第九屆公共藝術審議會委員、本局視覺藝術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