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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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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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8年8月28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訓字第1080171088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文。 (1080171088_Attach000.pdf) |
主旨: | 函轉臺北市政府有關推動臺北市大稻埕觀光及國民旅遊,辦理「刷國旅抽現金」活動,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臺北市政府108年8月26日府授觀版字第1083021964號函辦理(附原函1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府各處 |
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