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楊貴喬 電話:03-8227171#304 傳真:03-8235531 電子信箱:chiao0709@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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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8年10月3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訓字第1080223079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 (376550000A_1080223079_ATTACH1.pdf) |
主旨: | 關於公務員不得兼任各類車種職業駕駛一事,轉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8年10月2日部法一字第1084860352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1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府各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