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彭至宇 電話:(03)8225672 傳真:(03)8225684 電子信箱:ac8123@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9年1月10日 |
發文字號: | 府主歲字第1090004318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行政院主計總處書函 (1090004318_ATTACH1.pdf) |
主旨: | 函轉行政院主計總處編印地方歲計業務解釋案例彙編,彙編內容已登載於該總處網站(https://www.dgbas.gov.tw/政府預算/預算編審程序項下),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109年1月7日主預督字第1080103188號書函辦理。 |
正本: | 花蓮縣議會、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