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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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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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9年1月16日 |
發文字號: | 府政行字第1090010628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花蓮縣政府109年加強重要節日春節期間公務機密暨機關安全維護計畫 (1090010628_ATTACH1.odt) |
主旨: | 檢送本府「109年加強重要節日(春節)期間公務機密與機關安全維護計畫」1份(如附件),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法務部廉政署108年12月31日廉政字第10807023120號辦理。 |
二、 | 工作期間:109年1月16日(星期四)22時起至1月30日(星期四)24時止,為期15日。 |
三、 | 旨揭計畫執行重點摘述如下: |
(一) | 落實機密維護: |
1、 | 加強宣導保密規定。 |
2、 | 確實依據「國家機密保護法」及其施行細則、事務管理手冊相關文書作業保密規定承辦業務、傳遞公務機密,嚴防洩密事件發生。 |
3、 | 遵循各項資訊安全管理規定,注意資料建置、存放、查詢等業務辦理流程中之保密措施,禁止違規使用、越權查閱及下載資訊,以確保資訊安全。 |
4、 | 於工作期間,辦理公務機密(含公文收發、檔案管理、通訊機密等)檢查,如發現或疑似重大洩密情事時,即依通報程序及管道陳報迅速處理。 |
5、 | 持續宣導同仁對於公務電子郵件帳號應妥善運用,不得用於非公務行為。 |
6、 | 請本縣教育網路中心會同縣屬國民中、小學完成電腦資訊機密維護檢查,另請會同政風處實施定期檢查。 |
7、 | 強化機關資通安全管理,稽核政府機關安裝即時通訊及未授權軟體情形,積極蒐報網路安全情資及影響國家安全之資安事件,並加強資安宣導及檢測,以提昇同仁安全認知及警覺。 |
8、 | 加強對於委外廠商之監督,並請注意連續假期各電腦機房之管制措施及監視設備是否正常。 |
9、 | 注意連續假期各電腦機房之管制措施及監視設備。 |
10、 | 遇有重大資安異常案件或重大疑似洩漏國家機密及一般公務機密案件等,應立即通報政風處。 |
(二) | 強化安全維護: |
1、 | 隨時提高警覺,遇有危安情資,請協助蒐報。 |
2、 | 針對機關重點設施、器材,加強機關安全維護工作。 |
3、 | 強化門禁管理,檢視監視系統監視範圍、清晰度及消防設備等安全維護措施,並請加強值勤巡查、辨識,隨時與轄區警方聯繫,建立安全維護網絡,以防範竊盜、破壞、縱火、工安、爆炸及恐怖攻擊等危害破壞狀況。 |
4、 | 若發生重大危安(預警)狀況(例如機關人員重大傷亡、重大意外事故及其他攸關民生之重大意外狀況等)時,除應立即陳報機關首長及協調相關單位適採因應措施,依「本府緊急事件處理及通報流程作業要點」處理,通報政風處。 |
5、 | 春節期間,辦理大型群聚活動請參酌內政部訂頒之「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要點」,落實大型活動安全管理相關措施及督導審核。 |
6、 | 隨時提高警覺,注意訪客、洽公民眾或郵件包裹,如有發現異常或危安狀況,應儘速通知政風處。 |
7、 | 適時協助提報違反國家安全法第2條之1情事,蒐獲危害國家安全及影響國家利益情資,應立即通報政風處轉地區調查機關處理。 |
8、 | 密切防範假冒身分至機關內施行詐騙案件。 |
9、 | 加強工地安全。各工地應確保水、火、電安全管制,及材料、設備、門禁保全及易燃物品清運。 |
10、 | 為提升公共建設重要設施之持續營運韌性,請各維護管理單位針對經營之重要設施,應強化安全防護並落實檢查與督導。 |
11、 | 對於重大事故之因應,請各維護管理單位熟悉應變作業程序,加強應變處理能力。 |
12、 | 倘遇有國家元首、副元首及國賓蒞臨,應全力配合警衛安全措施。 |
(三) | 協助機關保防聯繫: |
1、 | 提醒同仁未依規定申請,不得私自赴大陸地區;返臺上班後一星期內,應填寫返臺通報表。 |
2、 | 加強宣導提醒赴陸風險,以強化同仁危機意識,防範同仁遭受威脅而洩密情事。 |
3、 | 結合防制滲透作為,協助掌握大陸人士來臺參訪過程中之違常活動,通報政風處轉知調查單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