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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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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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9年1月22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090014485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教育部函、行政院秘書長函、校園防制洗錢宣導文宣露出表 (1090014485_ATTACH1.pdf 1090014485_ATTACH2.pdf 1090014485_ATTACH3.docx) |
主旨: | 函轉有關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108年「洗錢防制別當洗錢車手-恰恰規勸篇」系列文宣,請各校配合宣導,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教育部109年1月20日臺教社(三)字第1090005944號函辦理。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小部、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中部、花蓮縣私立海星國民小學、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國中部、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