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劉彥秀 電話:03-8227171#304 傳真:03-8235531 電子信箱:lyssiou@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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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9年2月5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訓字第1090016454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內政部函 (376550000A_1090016454_ATTACH1.pdf) |
主旨: | 有關內政部及所屬機關「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教育訓練教材(108年12月修訂版),已刊載於「內政部全球資訊網/政府資訊公開/性別平等專區/性別平等專區/CEDAW教材」(網址https://www.moi.gov.tw/chi/chi_public_info/node.aspx?cate_sn=&belong_sn=1995&sn=4644)1案,轉請查照並參考運用。 |
說明: | 依據內政部109年1月22日台內人字第10903205572號函辦理。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府各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