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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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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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9年2月13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任字第1090026588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花蓮縣政府公務人員陞遷意願書、切結書、花蓮縣政府公務人員陞遷序列表、花蓮縣政府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公務人員英語檢測陞任評分計分標準對照表 (1090026588_ATTACH1.odt 1090026588_ATTACH2.odt 1090026588_ATTACH3.pdf 1090026588_ATTACH4.pdf 1090026588_ATTACH5.ods) |
主旨: | 本府教育處現有薦任第8職等文教行政職系專員職缺1名內陞案,請所屬機關學校人事人員彙整有意願參加陞遷考核者相關資料,並於109年2月18日(星期一)下午5時30分前送達本府人事處,逾時不候,請查照。 |
說明: |
一、 | 本職缺得參加陞任者為本府及編制員額較少,經本府核准免組織甄審委員會之所屬機關學校(人事、主計、政風除外)人員,具文教行政職系或得調任文教行政職系,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具陞任薦任第八職等資格之社會工作師、組長、科員、課員、組員、幹事、住宿生輔導員、技士及管理師(即陞遷序列表第五序列人員)。 |
二、 | 符合上述資格有意願參加陞遷者,請填具「花蓮縣政府公務人員陞遷意願調查表」,並簽名或蓋章後,由各機關人事人員於109年2月18日下午5時30分前免備文逕送本府人事處收發收件(本府各處人員請自行送件),逾期未送件者,視同自動放棄陞遷。 |
三、 | 檢附「花蓮縣政府公務人員陞遷意願調查表」、「切結書」、「花蓮縣政府公務人員陞遷序列表」、「花蓮縣政府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公務人員英語檢測陞任評分計分標準對照表」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