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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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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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9年2月14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090026639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警察局來函。 (1090026639_ATTACH1.pdf) |
主旨: | 轉知民眾吳○○向本府舉發「陳○渝」等人疑似涉嫌詐欺、詐財案,檢附本縣警察局來函1份,請各校利用集會加強宣導,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本縣警察局109年2月11日花警刑字第1090004597號函辦理。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小部、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中部、花蓮縣私立海星國民小學、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國中部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