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蘇昭文 電話:03-8222944 傳真:03-8222605 電子信箱:chao2804@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9年2月24日 |
發文字號: | 府政行字第1090034652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作業規定」部分規定,業經內政部於109年2月20日以台內移字第10909307342號令修正發布,如需修正規定及附件,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https://gazette.nat.gov.tw)下載,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內政部109年2月20日台內移字第10909307343號函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