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機關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謝博宇 傳真:03-8235531 電話:03-8227171分機306 電子信箱:badizsony@nt.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5年12月14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福字第1050233539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1、教育部105年12月9日臺教授國字第1050138771號函。2、教師兼任職務加給之考核獎金支給標準相關議題結論一覽表。 |
主旨: | 檢送「教師兼任職務加給之考核獎金支給標準相關議題結論一覽表」1份,轉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教育部105年12月9日臺教授國字第1050138771號 函辦理。(抄附原函1份) |
正本: |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本府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