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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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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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9年3月2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任字第1090036819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軍職專長與公務人員職系認定對照表、軍職專長與公務人員職系認定對照表修正對照表、軍職專長與公務人員職系認定對照表修正總說明 (376550000A_1090036819_ATTACH1.pdf 376550000A_1090036819_ATTACH2.pdf 376550000A_1090036819_ATTACH3.pdf) |
主旨: | 檢送銓敘部、國防部於民國109年2月24日修正發布之軍職專長與公務人員職系認定對照表、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各1份,轉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9年2月24日部銓二字第10949004812號函辦理。 |
二、 | 軍職專長與公務人員職系認定對照表修正案,業經銓敘部、國防部於109年2月24日以部銓二字第1094890254號、國人管理字第1090030253號令會同修正發布,並自109年1月16日施行。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