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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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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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9年3月4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訓字第1090040592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 (1090040592_ATTACH1.pdf 1090040592_ATTACH2.pdf) |
主旨: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及109年2月27日有關因疫情停課延伸照顧子女需求之請假規定函,修正「因應武漢肺炎疫情之差勤系統作業規定」,請查照轉知。 |
說明: |
一、 | 依據人事總處109年3月3日總處資字第1090027854號函辦理。 |
二、 | 109年2月25日(含)以後各機關同仁如有屬特別條例第3條情形者,應給予「防疫隔離假」;若家長於學校等停課期間如有照顧學童之需求,得請「防疫照顧假」。至差勤系統登錄假別方式,請依旨揭作業規定辦理。 |
三、 | 使用WebITR、WebHR系統之機關,系統設定方式請參照檢附之操作說明,相關文件另同步登載於人事總處「eCPA人事服務網」及「PICS人事資訊系統客服網」;未來若因疫情發展另有修正,將直接於網站公告,人事總處不另行文。 |
四、 | 非使用WebITR、WebHR系統之機關,有關新增「防疫隔離假」、「防疫照顧假」假別請洽貴機關差勤系統廠商。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