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
心理輔導注意事項(以下簡稱注意事項),詳如說明,請查
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2月25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90018011號函
辦理。
二、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教育部國教署規劃防疫相關
「心理輔導」面向之注意事項,提供瞭解及配合辦理。
三、又為鼓勵學校於防疫期間提供學生相關心理支持,並確保
學生清楚求助諮詢管道,提供「防制疫情心理輔導文宣」
等宣導範例,以供學校參考運用。
四、檢附本案注意事項及防制疫情心理輔導文宣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