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109年度中小學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召集人(講師)
培訓課程」計畫一案,請貴校轉知有意願教師報名參與培
訓課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3月4日臺教師(三)字第1090030908號
函。
二、為協助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與教學之規劃與推動,提
升中小學教師專業學習社群之運作與成效,教育部委請臺
北市立大學辦理旨揭計畫。
三、109年度社群召集人培訓分初、進階課程,初階課程旨在培
養社群召集人之領導力、對話模式及對話技巧;進階課程
著重培養社群召集人帶領社群深化及轉型之素養與動能。
四、旨揭培訓計畫重點如下:
(一)課程期程自109年5月9日至109年7月20日,於北、中、
南、東分區辦理社群召集人講師培訓課程,另離島地區
因人數較少,由本部逕予辦理社群召集人培訓。
(二)培訓之教師須具備下列任一資格:1、曾擔任社群召集人,並具有初階以上專業回饋人才講
師資格。
2、曾擔任國教輔導團員、地方輔導群教師或各縣市優秀
教師(super教師、薪傳教師)。
3、曾獲師鐸獎、教學卓越獎、縣市政府或全國性教學獎
項之教師。
4、曾擔任專業學習社群召集人或曾參與社群,並獲本處
推薦之教師或校長。
(三)參與分階課程教師另須具備下列條件:
1、初階課程:符合本點第2項資格之一且曾參與社群召集
人培訓課程之師長。
2、進階課程:符合本點第2項資格之一且曾參與社群召集
人講師培訓課程之師長。
(四)培訓方式:採講解、實作、演練、教材設計、試講、分
享、意見溝通與回饋(離島辦理之召集人培訓無試講課
程)。
五、報名時間與方式:
(一)即日起至109年4月10日(星期五)前受理報名,並請將
「培訓課程報名表」填妥後e-mail至
fangyin1105@gmail.com教專中心楊芳茵小姐。
(二)參加培訓之教師請於109年4月10日(星期五)前,至
https://sites.google.com/view/teachers20填寫個人
報名資料。
六、相關問題,請逕洽本案計畫助理臺北市立大學教育行政與
評鑑研究所,陳可辰助理:(02)2311-3040轉8304,
amberc@go.utaipei.edu.tw;王思涵助理:(02)2311
3040轉8307,poni@go.utaipei.edu.tw